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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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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咨询 |
2025/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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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项目: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服务及评审工作流程咨询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服务及评审、验收工作流程咨询三、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现状评价服务及评审验收工作流程咨询四、用人单位职业危害日常检测(包括日常监测)服务工作咨询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咨询六、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建立健全工作……>>更多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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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
2025/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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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第二十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 非煤企业每年一次 该检测评价报告为企业日常职业病防治工……>>更多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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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2025/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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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第二十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应当……>>更多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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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2025/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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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第二十六条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职业……>>更多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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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2025/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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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之……>>更多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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