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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1分项结论
表5.1-1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项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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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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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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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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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体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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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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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备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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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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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卫生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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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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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业病危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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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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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8综放工作面采煤司机总粉尘浓度和呼吸性粉尘浓度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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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职业病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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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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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急救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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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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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职业健康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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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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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人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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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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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辅助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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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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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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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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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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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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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职业病危害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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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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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职业卫生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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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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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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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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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
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该 业病危害风险管理分类为严重。
建议:
1分项结论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及建议
1)加强采、掘工作面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管理,确保各项设施能够正常运行,运行不正常,不得开机作业,加强对采煤机内、外喷雾的检修与维护,保证喷头不堵塞;
2)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定期对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加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规范,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的防护用品佩戴进行管理和监督。
2下一阶段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建议
1.开始职业病检测与评价的工作建议
晶鑫煤业风险分类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令[2021]第5号)的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当用人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当用人单位进行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时,应当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等工作。
2.关于存在外委或外包情况的建议
晶鑫煤业存在外委或外包情况 ,对外委单位或外包单位的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1)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2)晶鑫煤业在与外委单位签订委托合同时,应委托给具有相关资质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能力的单位,并明确双方在职业病防护方面(个人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培训等)的职责与义务,确保外包作业范围内的作业人员职业病防治方面得到保障,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3)晶鑫煤业监督外委单位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包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使用、维护、检修;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与佩戴;职业健康体检工作;职业卫生知识、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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