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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本次定期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煤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化氢、锰及其化合物、氨、噪声、手传振动、臭氧、1Hz-100KHz电场和磁场。检测结果表明,3201综采工作面的采煤司机、3205掘进面的掘进司机所在的工作场所接触的总粉尘浓度、呼吸性粉尘浓度超标,其余检测点检测结果均合格;
建议:
1.该煤矿生产过程中,要重点加强对3201综采工作面、3205掘进面职业危害因素的治理,使这些工作场所的有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73号令),《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GBZ2.2—2007)要求。加强对采煤机、掘进机内外喷雾的检修与维护,保证喷头不堵塞。掘进机、采煤机割煤工作时,在保证采煤机、掘进机内、外喷雾喷头正常开启的同时,还要保证喷雾的压力达到相关标准,确保覆盖整个工作面,如喷头有堵塞或损坏要及时更换。
2.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的规定,认真落实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
3.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督促劳动者在工作时正确佩戴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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