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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本次定期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煤尘、砂轮磨尘、电焊烟尘、矽尘、一氧化碳、硫化氢、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臭氧、锰及其化合物、噪声、手传振动、高温、1Hz-100KHz电场和磁场检测结果表明,其中3404运输掘进工作面、3503运输掘进工作面掘进机司机和3609综采工作面采煤司机所在的工作场所接触的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浓度超标,四采区水仓及抽水工接触的噪声超标外,其余检测点检测结果均合格;该煤矿的关键控制点是井下生产系统中的采掘工作面和四采区水仓。
建议:
1.该煤矿生产过程中,要重点加强对3404运输掘进工作面、3503运输掘进工作面、3609综采工作面职业危害因素的治理,加强对采煤和掘进机内、外喷雾的检修与维护,保证喷头不堵塞。 确保工作场所的有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73号令),《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二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2.针对四采区水仓噪声超标情况,增加防噪声设施,减少工人接触时间,为工人配发合适的防噪声耳塞。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的规定,进一步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检修与维护。
加强生产现场的卫生管理,及时对作业场所降尘进行湿式清扫,防止二次扬尘。
4.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督促劳动者在工作时正确佩戴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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