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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本次定期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煤尘、噪声。检测结果表明,粉尘检测点检测结果均合格,噪声检测筛分车间破碎机巡检工、主洗车间2层巡检工、主洗车间3层巡检工接触的噪声强度不合格。
建议:
1.该洗煤厂生产过程中,要重点加强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治理,使这些工作场所的有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作业场所职业危病害防治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73号令),《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的规定,进一步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检、维修 。
3.针对噪声超标场所,建议减少接触时间,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督促劳动者在工作时正确佩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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