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评价结论:
本次定期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煤尘、矽尘、水泥尘、砂轮磨尘、电焊烟尘、一氧化碳、硫化氢、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噪声、手传振动、锰及其化合物、1Hz-100KHz电场和磁场检测结果表明,检测点检测结果合格。该煤矿的关键控制点是井下生产系统中的掘进工作面。
建议:
1.该煤矿生产过程中,要重点加强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治理,确保工作场所的有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73号令),《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二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的规定,进一步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检、维修记录。
3.加强生产现场的卫生管理,及时对降尘进行湿式清扫,防止二次扬尘。
4.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督促劳动者在工作时正确佩戴和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