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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本次定期主要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煤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木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化氢、氨、锰及其化合物、噪声、手传振动。检测结果表明,3504综放工作面采煤司机、3503-1运输顺槽综掘工作面掘进机司机接触的总粉尘浓度和呼吸性粉尘浓度超标,其余均符合国家标准。该煤矿的关键控制点是井下生产系统中的采、掘工作面。
建议:
1.该煤矿生产过程中,要重点加强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治理,确保工作场所的有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73号令),《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GBZ2.2—2007)的相关要求。
针对粉尘超标情况,加强对采煤机、掘进机内外喷雾的检修与维护,保证喷头不堵塞;及时清理作业场所地面的积尘,避免二次扬尘;为工人配备发放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进一步健全职业危害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掘进机、采煤机工作时,在保证采煤机、掘进机内外喷雾工作正常的同时,保证喷雾的压力达到相关标准,确保覆盖整个采煤面,如喷头有堵塞或损坏要及时更换。
4.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督促劳动者在工作时正确佩戴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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