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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本次定期检测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总粉尘、呼吸性粉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粉尘分散度、一氧化碳、硫化氢、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锰及其化合物、氨、噪声、手传振动、1Hz~100KHz 电场和磁场,检测结果表明,3107综放工作面采煤司机、3100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接触的总粉尘浓度和呼吸性粉尘浓度超标,其余均符合国家标准;该煤矿的关键控制点是井下生产系统中的采、掘工作面。
建议:
1.该煤矿生产过程中,要重点加强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治理,确保工作场所的有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73号令),《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GBZ2.2—2007)的相关要求。
针对粉尘超标情况,加强对采煤机、掘进机内外喷雾的检修与维护,保证喷头不堵塞;及时清理作业场所地面的积尘,避免二次扬尘;为工人配备发放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进一步健全职业危害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掘进机、采煤机工作时,在保证采煤机、掘进机内外喷雾工作正常的同时,保证喷雾的压力达到相关标准,确保覆盖整个采煤面,如喷头有堵塞或损坏要及时更换。
4.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督促劳动者在工作时正确佩戴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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