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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本次定期检测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煤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一氧化碳、硫化氢、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锰及其化合物、氨、噪声、手传振动、1Hz~100KHz 电场和磁场检测结果表明,其中除3607综采工作面采煤司机所在的工作场所接触的总粉尘浓度和呼吸性粉尘浓度超标、3315综采工作面采煤司机所在的工作场所接触的总粉尘浓度和呼吸性粉尘浓度超标外,其余检测点检测项目均合格;该煤矿的关键控制点是井下生产系统中的采煤工作面。
建议:
1.该煤矿生产过程中,要重点加强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治理,确保工作场所的有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73号令),《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二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针对粉尘超标情况,加强对采煤机内外喷雾的检修与维护,保证喷头不堵塞;及时清理作业场所地面的浮尘,避免二次扬尘;为工人发放防护效果更好的防尘口罩。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的规定,进一步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检、维修记录。
3.加强生产现场的卫生管理,及时对降尘进行湿式清扫,如振动筛平台以及各带式输送机通道走廊,防止二次扬尘。
4.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督促劳动者在工作时正确佩戴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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