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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本次定期检测项目主要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总粉尘浓度、呼吸性粉尘浓度、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分散度、一氧化碳、硫化氢、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锰及其化合物、噪声、高温、手传振动,检测结果表明,除9109综采工作面的清煤工所在的工作场所接触的总粉尘浓度和呼吸性粉尘浓度超标外,其他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限值。
建议:
1.该煤矿生产过程中,要重点加强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治理,使这些工作场所的有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73号令),《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针对粉尘超标情况,加强对采煤机内外喷雾的检修与维护,保证喷头不堵塞;及时清理作业场所地面的浮尘,避免二次扬尘;为工人发放防护效果更好的防尘口罩。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触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规定,进一步健全职业危害管理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
3.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督促劳动者在工作时正确佩戴。
4.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对职业病防护措施应加强管理。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保证防护措施的有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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